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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后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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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7-05-05 14:47作者:刘诚龙来源:《每日新报》



  在窃国理论上,我们倒是树立了江山易主即江山归属新主的观念,不管是偷来的,还是抢来的,江山旧主都善罢甘休,不太再对江山归属权持有异议;活得就轻松多了,刘禅之天府之国,被晋掳去了,刘禅有甚想法没?他没想法!他要有想法,他哪会有命?他想的是“此间乐,不思蜀也。”

  在窃珠这事上,理论建设是严重滞后了,珠宝易手,我们还以为珠宝所有权是旧主人的,新主人只有使用权,我们坚守这一传统观念,当然也有一个好处,至少是贼牯子怕原主人,不是原主人怕贼牯子(窃国双方,那地位恰好相反);但这老观念,也给我们增添无限懊恼,物已无法再归原主,原主却还坐想行思,梦里都想着东西还是自己的,不自找烦恼?那叫:人家盗你家什,你盗自家心情。

  前天在办公室里上网,网上事多,多是这里要打架,那里要打仗,该打的不打,不该打的乱打(含笔仗),看得窝火,烦躁;看打仗,不如去看打牌。也便门也没关,到斜对面办公室,看斗地主去了,这一去不得了,哟西哟西,手包不见了,包里包着一干物事,手机啊发票啊健身卡啊,还有一些我也不记得的。鄙人观念一直是老传统,认为珠宝虽易手,其合法所有权依然应归我。赶紧去派出所,派出所的同志,斜眼看了我,说:那东西,你还想要啊?我读懂了警察叔叔意思:物品已易至贼手,所有权与使用权,已全打了移交了,与你再无干系。

  警察叔叔一面说我那被盗物品已属盗贼,另一方面,不厌其烦问我姓名,住址,性别(这很有必要,你以为这社会里的人,长着一副男人相,就是男人?),然后询问我这事情发生,发展,经过,结果(我没想出其用途,是方便写《知音体》,还是用于电视剧素材?),未了,还叫我按手印,按,按,按(我感觉我有点贼样子了)。

  不过盗后,还有人给搞服务,这社会真让人温暖。只是,这事(我说是我这被盗事),由谁来服务最好呢?解铃还须盗铃人,盗贼来给被盗服务,是最好的。

  我参加了被盗者联盟,会员金莲,前次街头被抢包,急得她要死,包里头三五千块,她并不急(当今时代,女人赚钱,那不烂容易),她跟我说的是,手机不是事,主要是号码啊信息啊(女人比我们自然多些隐私啥的)。妹妹虽急,却比我冷静,我爱病急乱投医(凡觉得与我这事相关,我就去找相关部门)。妹妹不报警,第一件事,是赶紧去补个手机卡,坐等好消息。

  好消息来了:您是金莲吗?您今天被抢了包吧?您马上去寻人民巷2号电线杆,杆下有块砖,砖下刨2寸土,您身份证在那。金莲妹妹跑了去,数杆,翻砖,刨土,果然,身份证被塑料膜包着(真细心哪)。

  身份证在,其他不在。金莲正发急,贼牯子急群众之所急,想群众之所想,第二个电话来了:金莲妹妹好(真是这么称呼的,文质彬彬,人文素质真不错),您刚才找到身份证了吧?请您到曹婆井第22号电线杆,杆下有个小洞,洞里请放50块钱,然后请您到移动公司厅里(离曹婆井有800米)坐着,稍安勿躁;然后,我告诉您,您几张会员卡的位置。

  金莲妹妹如听梵音,50块啊,便宜,500,她都愿意。金莲妹妹打了一的,飞奔而去。未几,手机来了:金莲妹妹,您再去曹婆井22号电线杆下面小洞,打款50元,我再告诉您的其他物事花落何处?贼牯子这般厚道,金莲妹妹还有甚可疑的?照办。在东风路222号电线杆下,她找到她大部物品(当然除了钱)。

  还有一个关键物品呢,贼牯子打电话来了:您不用打款进22号电线杆了,您再到222号电线杆去拿吧。金莲高兴,打电话致谢。那头回声爽朗:不用谢!本来还想多放几处的,您那么诚信,我们蛮感动,这回给您免费服务了。

  足下因此高评,社会真个大进步,形成了盗与被盗的新型社会形态。我觉得您说的也对,但若您说这已是和谐之世,那还远着呢:金莲妹妹还只是贼牯子的服务客户,若搁尧舜时代,贼牯子与金莲妹妹怕是结夫妇了的。

  当年织女,是白富美,打了飞机的,到人间来泡温泉,脱了衣裳,挂在树枝上,屌丝牛郎见了,起了盗心,抱着时装就跑,手机兜了,银行卡兜了,一个大男子的,那女装有甚用?牛郎是道贼呢,想到织女洗完澡,没内衣内裤穿,他搞盗后服务,赶紧将衣裳还送过去。也没发“速打50元,投入22号树洞”之类信息。盗可盗,非常盗,牛郎所盗的客户,感激涕零,成了牛郎的主妇。

  这新型社会形态,也是建立在传统美德基础上的,在贼牯子那里,利己不利人的事,他干(行盗意义在此);不利己不利人的事,他不干;不利己而利人的事,有些吏员不干,贼牯子干,比如金莲妹妹的身份证啊,发票啊,手机卡啊,于贼牯子有甚用场?于金莲则大有用处,贼牯子将这些物品不丢垃圾桶,给你保藏,告诉你寻找的地方,贼牯子这般品质,不给打高分,最少给他底线及格以上嘛。这社会无道了,我们有时很绝望;社会主流不给我们信心,还有贼牯子给我们“有道”,这让我对道德建设满怀憧憬。

  足下也可能说,这非道德问题,是经济问题,贼牯子到袋里包里房里办公室里,上下其手,劳动一番,劳动所得后,返还于阁下有大用的东西,给足下服务,再收取服务费,这是经济利益驱使,与道德何干?这说得自然也对。但我坚持认为,这跟盗有道的道德建设是有关联的,若贼牯子没责任感,他何必花那大功夫,来给你服务?服务费又不高,单是为这点钱,他不如走下一家。

  不过,我对贼牯子也有一点腹诽的是:将不用的物品放一处就好了,放那多地方,让人跑来跑去,这产业链未免拉得长了些。

  我意思是说,盗后服务,收取服务费,这我懂,这贼牯子是跟市场经济学的好;一样服务,作好几次收费,如此巧立名目,拉长产业链,这我没弄明白,这贼牯子是跟哪个社会学的坏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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